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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2564812發布時間:2024-10-15 13:29:42 點擊量:
中國跆拳道協會培訓工作管理辦法各類培訓按照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要求,實行統一標準, 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保證培訓質量, 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第五條 建立培訓計劃編報和備案制度。按照公開申辦比 選的原則,中國跆協結合經費預算和工作安排編報年度培訓計 劃。
(一)培訓計劃在每年底在中國跆協網站上,面向各省(區、 市)體育部門(協會)或高校、社會培訓機構申辦。
C 類培訓:為商業培訓,面向社會需求舉辦,以市場為主 體的培訓等,原則上不超過 2500 元/人/天。
根據工作需要,協會可對重點班次給予一定的經費補貼。 第十七條 培訓費原則上由協會統一收取,按購買服務協 議向承辦方支付培訓服務費,如有結余,納入協會賬戶統一管 理。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費,是指開展培訓直接發生的 各項費用支出,包括師資費、場地能源費、資料費、交通費以 及其他費用。學員繳納的培訓費不含學員的食宿費。 (一)師資費是指聘請師資授課發生的費用,包括授課講 師講課費、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二)場地能源費是指用于培訓的會議室或訓練場租金。 (三)培訓資料費是指培訓期間必要的資料及辦公用品費。 (四)交通費是指用于培訓所需的人員接送以及與培訓有 關的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五)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設備租賃費、醫藥費、 保險費等與培訓有關的其他支出。
全年培訓計劃一般應包括培訓名稱、對象、時間、地點、 參訓人數、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經費預算等內容。
第六條 全年培訓計劃一經批準,原則上不得調整。因規 則變化等特殊原因需另行調整和增加的,按程序報協會領導同 意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 中國跆協授權的培訓機構要堅持從嚴管理, 完善規章制度,嚴格培訓紀律,加強自身隊伍,認真開展授課 質量評估,不斷提高培訓質量。
第二十二條 參加學習培訓的各類學員必須端正學習態 度,樹立學員意識mile米樂m6,嚴格遵守學習培訓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 把精力主要放在學習上,認真完成培訓任務。
第九條 培訓主要通過協會調訓、復訓與線上培訓相結合 等方式,促進培訓學員素質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條 為提升業務水平,知識更新。中國跆協國家級裁 判員、參加全國比賽執教的教練員原則上每年應參加 1 次中國 跆協主辦的全國跆拳道裁判員、教練員培訓班。培訓班參加次 數將作為考核、比賽裁判選調、授課、執教資格、考級考段等 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一條 中國跆協將建立和完善所有裁判員、教練員、 晉級晉段官等會員的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各類人員參加教育培 訓的情況。
第十二條 加強中國跆協授權培訓機構和培訓工作隊伍 建設,發揮中國跆拳道培訓學院以及協會認定的其他培訓機構 在培訓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三條 按照職責分工,中國跆協重點負責國家級裁判員、 教練員、晉段、晉級官等的培訓,制定相關培訓政策,編制全 年培訓計劃及經費預算。負責培訓證書管理。
中國跆協培訓學院按照授權承擔相關培訓任務。 第四條 教育培訓工作堅持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中國 跆協對其主辦的各類培訓項目的收費標準、學員管理、經費使 用等承擔主體責任。
第十九條 講課費執行以下標準(稅后): (一)非中國跆協會員講課費執行以下標準:副高級技術 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 1500 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 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 3000 元,行業知名專家授課人員每 半天最高不超過 4000 元。外教等師資按國際培訓慣例支付。 (二)中國跆協會員講課費每半天最高不超過 300 元。協 會工作人員作為師資的,不得領取講課費。 (三)專題講座、科研課題評審、活動評委、研討等其他 活動中聘請專家學者參照以上標準。 (四)授課老師、協會領導、工作人員的城市間交通費、 住宿費、伙食費等,原則上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作為培訓服 務內容。 (五)領取講課費需履行相關程序,領取人簽字,登記身 份證號碼,以非現金的方式支付。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 算,每半天最多按 4 學時計算。 第二十條 協會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培訓費 開支,對未履行審批程序的培訓,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 費用不予報銷。 報銷培訓相關費用時,應當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 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培訓服務協議等原始明細單據、電子 結算單等憑證。
在培訓學習期間,學員之間、教員和學員之間不得用 相互宴請。教員和學員不得外出參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響公正 考核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對違反規定的學員,視情節輕重,給 予批評教育直至退學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員參加培訓學習期間,如因特殊情況確需 請假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其中,3 天的培訓請假不得 超過半天;5 天左右的培訓請假不得超過 1 天。
第七條 各省級協會按分級管理原則舉辦的年度培訓計 劃需在每年年初報中國跆協備案。備案內容包括培訓名稱、對 象、時間、地點、參訓規模、承辦單位、經費來源等內容。
第八條 培訓工作應當根據中國跆協裁判員、教練員、會 員、級段位管理等規定,落實中國跆協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會 員能力建設的要求,結合崗位職責要求和不同層次、不同類別 培訓人員的特點,以理論、政策法規、訓練競賽、文化素 養和反興奮劑等為基本內容。注重對各級各類培訓對象的思想 引導。
第十三條 協會開展培訓應當在開支范圍和標準內,擇優 選擇授權的培訓學院、高校以及其他中國跆協認可的培訓機構 承擔培訓項目。
培訓地點考慮交通方便,優先選擇高校、訓練機構、運動 員公寓等,不準在國家明文禁止的風景名勝區舉辦培訓。
第十五條 加強培訓工作紀律要求,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 旅游;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 健身活動;嚴禁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培訓住宿不得安 排高檔套房;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肴,不得提供煙酒。協會 選派的師資在培訓期間要嚴格要求自己,維護項目形象。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國跆拳道協會培訓工作, 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加強經費管理,節約開支,明確紀律要 求,依據國家有關規章制度和《中國跆拳道協會章程》制定本 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培訓,是指中國跆拳道協會(以下簡 稱“中國跆協”)主辦的面向裁判員、教練員及會員單位開展 的各級各類培訓,包括思想培訓、崗位培訓、年度復訓培 訓、等級晉升培訓、知識更新培訓、晉級考試官培訓、晉段考 試官培訓等。
A 類培訓:為競技培訓,主要是面對裁判員、教練員崗位 培訓、年度復訓、晉升培訓等,原則上為 300 元/人/天。
B 類培訓:為大眾培訓,主要是面對道館、俱樂部、跆拳 道愛好者,晉級考試官培訓、晉段考試官培訓等,原則上為 500 元/人/天。
第二十四條 各省級協會應當于每年年底前將全年培訓 計劃執行情況(包括培訓數量及人數、對象、經費和培訓成效 等)報送中國跆協。
第二十五條 中國跆協和授權培訓機構對重點培訓班次, 應指定專人跟班,強化對學員的管理和服務。
容包括: (一)各類人員參加培訓是否達到規定的學時要求; (二)舉辦的培訓項目是否列入全年培訓計劃; (三)培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四)培訓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定; (五)是否存在虛報培訓費用的行為; (六)是否存在轉嫁、攤派培訓費用的行為; (七)是否存在向參訓人員亂收費的行為; (八)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對于檢查和審計中發現的違反本辦法的行
裁判員、教練員培訓班應以理論、業務知識、新規則 的掌握和理解、裁判規則運用、技能實踐考查、運動訓練學、 運動心理學、運動生理學、運動康復學和反興奮劑等為主要內 容,側重業務能力培訓。
晉級考試官和晉段考試官培訓應以職業道德、跆拳道運動 理論常識、晉級晉段考試組織實操、黑帶要求掌握的技術等科 目為主要內容。培訓要立足中國跆拳道運動的普及與推廣,體 現中國跆拳道大眾發展趨勢,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